临近春节,我愈加想念我的丈夫,山西临汾尧都区的基督徒王强。两个孩子也很想念父亲。老二“等等”(对!他从出生那天起就在等父亲回来,等啊等……)已经一岁多,却还没见过父亲。王强要在尧都区看守所度过第二个春节吗?……为什么?仅仅因为他是基督徒?仅仅因为他不愿意说违心的话诬陷教会的带领者?信仰无罪!《宪法》也规定了公民的宗教自由权利。
一、荒谬的“诈骗罪”
临汾市尧都区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我丈夫以教会十一奉献的方式诈骗5万多元。这怎么可能!这几年我们家给教会的“十一”奉献就超过5万元。王强被抓前,在IT销售公司实习期月收入就近万元。我们家还有经营电子智能锁店的收入。
中国家庭教会真正在奉行“自传,自养,自治”。基督徒会按照“圣经”的教导以及教会几千年的传统自愿奉献金钱(给上帝的)。这是常识。怎么就成了诈骗犯或诈骗受害者?
给基督徒扣“诈骗罪”的帽子,疑似莫须有,迫害信仰。“诈骗”是要虚构事实,欺骗别人,将骗取的钱财占为己有。但在这所谓的“诈骗案”中,没有人虚构事实,所有基督徒都知道自己参加家庭教会;没有受害人!大家的奉献都是甘心乐意的。李洁、韩晓栋、王强更没有将奉献给上帝的钱占为己有。他们还常常将自己的钱拿出来帮补别人。哪来的诈骗?天底下还有比这荒唐的事吗?
二、律师反映问题,望保障王强的基本权利
1月23日,王强的律师来临汾,在看守所会见时,得知他不能在看守所阅读《圣经》,甚至不能阅读宗教、(疑似宗教类)哲学书籍。律师们认为这是侵犯人的基本权利,作为基督徒应该享有阅读包括《圣经》在内的书籍的权利。何况王强只是被告人,还不是罪犯,就是罪犯也享有法定权利。律师就此问题向承办法官和直接领导进行了反映,望法院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权利。
三、律师申请查阅、复制同步讯问录音录像。
王强的律师上次2023年11月6日到法院依据法律规定,申请复制电子数据和讯问同步录音录像。但在复制同步录音录像过程中被尧都区法院贾靖法官制止!本次律师们继续坚持查阅、复制被备注有非法取证的讯问录音录像。这是律师的法定权利,也是开展辩护工作的需要。
四、案件办理拖沓,律师为王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王强被关押在看守所已有一年3个月(同案的李洁、韩晓栋近一年半)。这些日子,我们几位“失去”丈夫的妻子,日子过得异常艰难。何其煎熬!尤其是孩子们的成长过程缺乏父亲陪伴,让人难过。案件自2023年5月被公诉到尧都区人民,到现在已8个多月,却没有丝毫开庭审理的消息。律师和我们家属实在不解。因为证据不足,还是有所顾忌?盼望司法机关能使用好手中刀剑的权柄,行公义好怜悯。律师已经多次为王强向检察院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向法院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久押不审,就是基于人道主义考虑,那也先把人放出来。
五、结语:丈夫无罪,我等他!
按《圣经》的教导,基督徒都认为自己是罪人,也愿意认罪悔改。但对于这世界的法律和道德,我们都尽力遵守,努力做好一个公民。《圣经》“十诫”也教导我们不偷盗,不做假见证。但我绝不认可仅仅因为信仰原因而被定罪。王强已经信基督教多年。
我了解他。他绝不是诈骗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