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约家园教会李洁、韩晓栋、王强等人涉嫌“诈骗罪”一案,本案部分辩护人方县桂律师、袁茂律师于2023年7月10日向临汾市检察院反映尧都区检察院对本案错误起诉的问题,却遭到临汾市检察院的拒绝接收材料。具体如下:
1、尧都检察院错误起诉本案,对涉嫌非法取证的侦查人员不予调查,涉嫌徇私枉法。
家庭教会信徒依圣经原则,教会两千年传统进行奉献,不可能违反任何国家法律,更何况我国长期以来,多次发文、宗教白皮书公开向世界承诺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基督徒依圣经原则进行奉献,教会不管登记与否,在没有涉嫌犯罪的情况下,相关人员均不可能仅仅因此构成诈骗。
此外,侦查机关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在办理案件存在先违法以诈骗罪立案,再逼迫“受害人”报假案,制造假案的情形,还涉嫌违法对李洁,韩晓栋、王强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并在该居所讯问、体罚虐待被监视居住人。
就以上情况,尧都区检察院非但没有审查李洁等人不构成犯罪的事实,没有对有关侦查人员涉嫌犯罪的线索进行审查,还执意起诉,涉嫌徇私枉法。
2、律师依法到临汾市检察院反映问题,却没有得到检察官接待,并拒收律师意见。
本案部分辩护人方律师、袁律师带着法律意见,向临汾市检察院反映情况,该院接待的工作人员张口就说“是那个邪教案件吧!”,律师们立刻纠正,基督教家庭教会是依据圣经原则设立的教会,有两千年的传统,怎么张口就说邪教?其马上改口“是没有合法登记的吧?”教会登记不登记是行政管理问题,不能说没有登记就不是教会,是不是教会,行政机关没有权力认定。接待人员后又说案件退回尧都区检察院,不归临汾市检察院管!接待人员对检察院自身相关法律不了解,市一级的检察院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居然没有检察官资格的接待律师!该室主任,第八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在明知律师在反映问题的情况下,故意下班,并摆手拒绝律师向其反应问题。临汾市检察院粗暴拒绝律师意见的行为应当予以谴责!
3、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的工作,公民向上级检察院反映下级检察院存在的问题,于法有据,上级检察院应当接待。
《检察院组织法》第十条第二款、《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等法条明文规定了上下级检察院之间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下级检察院的错误决定,上级检察院应当指令下级检察院纠正,依法撤销……本案辩护律师向临汾市检察院反映临汾尧都区检察院错误起诉,应当对李洁韩晓栋王强等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应对王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要求尧都区检察院撤回起诉等意见,临汾尧都区检察院应当依法听取。
4、山西省检察院回避上级机关的领导责任
2023年7月11日上午,方律师和袁律师到山西省检察院正式提出法律监督的律师意见,山西省检察院12309控申部门却错误把正式的律师意见当信访处理。
还请山西省检察院不要回避《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的领导责任。法律规定:
1.上级检察院应领导下级检察院的工作。
2.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错误决定,应当指令其纠正,依法撤销、变更。
3.检察长领导检察院的工作,重大事项由检察长决定。
请山西省检察院指令下级检察院撤销对本案的错误起诉!
临汾圣约家园
2023.7.22